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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0-18 14:35:50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红寺堡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红寺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所属粮油购销公司。

  二、巡察内容

  红寺堡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区市党委和红寺堡区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党委和红寺堡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红寺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延伸基层粮库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完善体制、健全机制,粮食购销企业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三、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锁金银

  副组长:黄占城、李金凤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25日,设1部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和1个电子信箱,受理对红寺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所属粮油购销公司的有关反映。

  信访举报电话:17752397740

  电子信箱:hsbxcb2018@163.com

  巡察组在红寺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所属粮油购销公司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04室(红寺堡区委专项巡察组收),邮编:751999。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红寺堡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涉粮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红寺堡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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